FWZN-42028100000001107676401005009000-2019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服务指南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8月5日发布
2019年8月5日实施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01107676401005009000
(三)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件 □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八)设定依据
【法规】《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第441号)第三十二条 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1)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解除后,对被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给予适当补偿。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宣布解除后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宣布解除后
(十二)申请材料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申请材料 | |||||
序列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材料性质 | 材料份数 |
1 | 无 | 电子版 | |||
其他要求: |
(十三)结果名称
1.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文件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七)办理地点
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水利和湖泊局.水利和湖泊局1号楼2区10楼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12路政务服务中心终点站,13路总部经济中心站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制定预案→决定临时征用→组织征用→返还或补偿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0714-8765855、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工科、邮箱1134260530@qq.com
0714-8765626、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防汛抗旱科、邮箱、35123606@qq.com
附件:
1.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文件.jpg(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