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公示(2024)第268号

06-21 11:25  

根据李明杰、曹丽申请对坐落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徐家垴巷42号2单元101室不动产登记。经审核,土地证未办。李明杰、曹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22162、01-2216号),(因转让方石志启夫妻双方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徐家垴巷42号)2单元101室不动产登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为其办理下表的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7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