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短信“骚扰”或将终结 消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拟禁随意电话短信推销

12-09 09:06  

推销电话、垃圾短信、广告邮件等骚扰信息干扰了很多人的日常生活,这些让公众不胜其扰的信息何时能终结?根据11月份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消法实施条例)规定,商家不经消费者同意拨打推销电话、发送商业短信和邮件的行为将被禁止。这是否意味着商家将无法“任性”推销,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骚扰电话和短信一天收到数十个

“喂!先生(女士)你好,请问有投资意愿吗?我们有……”许多人可能已经熟悉了此类陌生号码的开场白。

保险、银行贷款、金融理财、专业炒股、房产买卖……如今,各种广告推送信息变得日益频繁、精准。一旦遇上商场或电商促销活动,骚扰电话、短信、邮件等就更加“疯狂”。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双十一”期间(11月1日至11日),360手机卫士平均每天拦截的骚扰电话达1.6亿个,日均拦截的垃圾短信数量达9011万条,其中广告推销的骚扰电话和短信最多,电商平台、商家、运营商都借此机会“大显身手”。

记者在对周围数十位朋友进行随机采访后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或多或少被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过,少则一天几个,多则一天数十个。

市民彭女士前年买了套房,在售楼处留下了自己的电话等个人信息。从那之后彭女士每天都接到好几个推销电话。尤其是在今年春天交房后,基础装修、封闭阳台、水暖电工、墙面处理、瓷砖地板、家具厂家等多个商家都一拥而上,有针对性地给彭女士打电话推销,而且对她的姓名、门牌号等一清二楚。

彭女士表示,自己并未看过任何装修公司,也暂未有装修房子的想法。对于售楼处否认将其个人信息卖给其他商家的态度,彭女士无奈之际只能采取“接一个推销电话,就拉黑一个通话名单”的办法。

我市应届毕业生小刘表示,她今年刚毕业准备找工作,就在赶集网、58同城等网站投了简历,留下了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随后的几天,每天都会接到数十个关于询问求职意愿的电话,“网站上求职一般都注明了求职者的主要求职方向,和工作意愿,我投的是文案类工作,结果许多不是招聘文案工作的公司也打来了电话。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电话骚扰。”小刘说道。

采访过程中,记者可以感受到许多人都被骚扰电话弄得头疼不已。“现在我一看到陌生电话就不想接,但有时又不得不接,比如我爱人有一次手机没电了,用朋友手机向我拨打电话,我一看不是本市号码,直接按了挂机。这骚扰电话确实是影响正常通讯!”市民叶先生对此深有感触。

个人信息易获取电话推销成本低

记者调查发现,骚扰电话一般分为两类:一种是各商家选取电话号码号段,海量拨打的“全民式营销”;另外一种是由于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和转让而进行的精准电话推销。

在我市曾做过电话推销工作的小刘告诉记者:“在以前工作时,经理每天会给我们一张电话单,让我们对着上面号码拨打推销,一天下来,平均每人要拨打两三百个电话。虽然效率不高,但成本很低,有点类似于发传单,利用廉价的成本进行广撒网。”

记者了解到,商家电话、短信营销的泛滥还与消费者个人信息可轻易获取有很大的关系。购买商品房后,很快接到来自于装修公司、建材城的营销电话,甚至入住几年后,还会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询问“需不需要卖房”,这是很多购房人的亲身经历。显而易见,个人信息在几年时间里被反复“倒手”,成为各类相关企业的共同“资源”。

对于很多商家而言,打电话、发短信等是其营销、寻找潜在客户的主要方式,虽然“广撒网”的成功率不那么高,但却简单、可行、成本低。

“打电话是行业里最主要的营销方式。”一家家具企业的销售经理透露说,对于目标客户,少的打几次电话,多的打十多次电话,营销成功率可以达到20%左右。如果客户被烦得不接听电话,他们还会通过发短信、微信继续“沟通”。

上述家具销售经理说,他们一般是从熟悉的置业顾问和物业那里,花钱购买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然后开始电话营销。消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行业会有些影响,比如信息买卖的风险更大,增加了获取信息的难度,但很难完全限制住。

此外,电话呼叫行业有专门的外包服务公司,诸如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很多电话“坐席”是外包出去的。一般情况下,双方会签订协议,规定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但也不排除有信息泄露的隐患。

监管难度大取证难且缺乏健全监管体系

据了解,现在消费者个人信息流出的渠道很多,比如很多时候办证需要提供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另外,在部分消费过程中,不少商家通过扫码、办理打折卡会员卡的方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就是在这些过程中泄露出去的,通过多次流转在到达推销者的手中。如此一来,要堵住信息泄露,单是取证这一点就很困难。

记者拨打了电信客服电话投诉,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1065开头的网络电话,可以屏蔽,但对于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的骚扰来电无能为力。客服人员称,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电信运营商也经常接到一些广告宣传推销电话,有些甚至多次拨打,屡拒不绝。“用手机号码打电话、发短信属于个人行为,运营商屏蔽不了。”

同时记者在电信营业厅了解到,电信运营商是一个服务提供商,并没有权限屏蔽某个号码的通信服务,除非警方等司法部门要求对某个号码屏蔽才可以。理论上,电信运营商通过长期追踪某一个号码,技术上可以识别经过改号软件改号后的电话,但面对每天海量的电话来说,也很困难。

记者就此事询问律师肖遥,他表示,目前相关的法律还不健全,首先应理清“骚扰电话”和“电话营销”的法律边界。骚扰电话不是法律术语,只是行业内的叫法,消费者觉得自己被骚扰,利用软件标记或者自认为是骚扰电话,但法律上并没有这个概念。

为应对众多消费者遇到的这个“老大难”问题,近日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请求,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脑等电子终端或者电子邮箱、网络硬盘等电子信息空间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消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消除此类不良现象的良好信号,而骚扰电话现象能否得到根本改善,还需相应的法规条例继续完善,且要实施得当,切勿成为一纸空文。”肖遥说道。       (今日大冶记者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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