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高位督查工作方案

09-11 15:50  

大冶市城市创建指挥部文件

冶城创指〔2019〕14 号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高位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检查组的考评,让创卫这项民生工程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常态长效,市委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高位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9 年 9 月 1 日开始 

二、督查对象 全市相关乡镇(场)、街办、高新区(以下简称乡镇),参与创卫市包保单位、社区(村)、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等。 

三、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社区(村)包保单位、辖区内行业部门领导、党政班子、社区网格责任是否下沉。各单位“一把手”是否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乡镇党政班子包保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压实;社区(村)网格责任是否压实到楼栋、村(湾);行业部门责任是否压实到点位、门面。

(二)各乡镇、社区(村)包保单位、辖区内行业部门创卫专班人员是否按要求到岗到位,是否按分工进行对标创建。

(三)各责任单位工作力度是否到位。工作进度、专班人员、创建标准、创建成效是否到位等(督查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各乡镇(街办)、社区(村)包保单位是否按要求入户宣传,行业部门是否对服务对象开展宣传工作,是否做到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广泛发动。

 四、督查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督查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决定成立大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高位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江龙平 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秦遵怀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姜 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毛文胜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成 员:根据需要,从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卫健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建3 个高位督查组(督查分组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办副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柯灿华兼任,具体负责高位督查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位督查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誓师会议精神上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全方位督查。各小组要深入一线进行现场督查,并坚持每天晚上 7 点召开督查碰头会,及时汇总当天督查情况,针对问题研究处理意见。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对照《大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各高位督查组要按照分片督查、到边到角的原则,找准关键点、把握重要环节,有效突破重点难点,尤其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压实情况、人员到岗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以问题为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并开展“销号式”跟踪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树立权威,敢于动真碰硬。要创新方式,搞突然袭击式、明查暗访式督查,采用现场查看、抽查走访、突击检查等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有效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敢于碰硬动真格,善于发现问题、挖掘根源、查明原因,对落实不力的要一查到底,真正把“敢不敢碰硬动真格”作为检验督查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四)严肃纪律,维护督查形象。此次督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内容多,各督查组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坚决服从各督查组组长的调遣,不能随意调换人员顶替,要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督查,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和应付督查工作,使督查流于形式。 六、问责处理 按照《大冶市城市创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冶办发〔2016〕42 号文),高位督查组工作中发现对创建工作不重视、行动上落实慢、问题整改不及时、影响创建和测评效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立即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高位督查组分组安排表

大冶市城市创建指挥部

2019 年 8 月 29 日

抄送:市“四大家”全体领导及办公室

发:市直各部门单位

大冶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印 2019年8月29日

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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