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发布
2019年8月16日实施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77079793301000075002
(三)办件类型
□其他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八)设定依据
1.《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第二条、第三条。
2. 《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规程(试行》(鄂人社发〔2017〕38号)第十条。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48号
(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
(2)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待遇的,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十二)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申请材料
(十三)结果名称
1.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可以正常缴费和办理社保卡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十七)办理地点
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保局居民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居民医保业务窗口
交通指引:市内乘坐12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后步行200米左右。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提交。参保所在地乡镇人设中心、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网上提交。申报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进行网上申报;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手机端app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1、窗口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申请不被受理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原因。 2、网上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此项业务经办工作人员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则办理成功,审核不通过的反馈具体原因。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邮政编码:435100;咨询时间:8:00—11:3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14—8770589;电子邮箱地址:dyylbzj8770589@163.com.附件:
1.新生儿.png(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