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期刊审读 服务指南

09-10 08:26  

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2019年8月22日发布

2019年8月22日实施

报纸、期刊审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报纸、期刊审读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报纸、期刊审读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01107673X00705003000

(三)办件类型

  □ 其他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七)实施机构

   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八)设定依据

【规章】 《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为履行报刊出版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报刊出版管理,维护报刊出版秩序,提高报刊出版质量,促进我国报刊业健康繁荣发展,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九)受理要求

  1. 受理条件

(1)个人或单位申请:须由个人或单位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拟被审读的报纸、期刊照片;  

(3)提交有助于说明审读的报纸、期刊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实物照片等

(十)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2 个工作日。 

(十二)申请材料

报纸、期刊审读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材料性质材料份数
1法人身份证自备
电子版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2营业执照自备
电子版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其他要求:

(十三)结果名称

   1.报纸、期刊审读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十七)办理地点

   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交通指引:乘坐3路、4路公交车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二)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

(三)决定

作出申请人是否通过确认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送达

通过确认的,公布名单。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大冶市委宣传部8727010

附件:

1.搜狗截图20181024084017.png(结果样本)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