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2022)第375号

08-30 16:32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现予公告,公示期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大冶市刘仁八镇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公示表

拟登记不动产单元号:420281015016JA00004L00000001面积:亩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李劲松         联系电话:13986583927

附:宗地图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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