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国强、吴桂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永安路7号兴盛花园1栋1单元701室,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5683号遗失,土地证未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姜国强 吴桂兰
2022年8月26日
姜国强、吴桂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永安路7号兴盛花园1栋1单元701室,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5683号遗失,土地证未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姜国强 吴桂兰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