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6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6号)精神,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重点场所祭扫。4月20日前,市君山公墓、市殡仪馆骨灰堂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活动。4月4日市君山公墓管理处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安葬和寄存的逝者举办集体代祭仪式。咨询电话:8990625。
二、严管农村祭扫活动。对具备条件开放现场祭扫的农村墓葬场所,由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严格控制现场祭扫人流,严禁开展聚集性祭扫活动。要切实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祭祀用品管理。提倡绿色文明祭祀,严肃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庸俗落后的祭祀用品,城区范围内禁止清明节期间焚烧祭祀用品。
四、实施路段交通管控。节日期间对重点祭扫场所实施临时性交通管控措施,确保平安有序出行。
五、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
感谢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责编丨罗仲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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