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 (2020)第2号

01-16 08:36  

方国民、皮平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商城路27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私房字第96002351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10111035-1-1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国民

皮平梅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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