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雪炭·冬阳”执行行动利剑出鞘

12-18 08:35  

12月13日,大冶法院开展“雪炭·冬阳”专项执行行动,突击执行一批涉民生、涉民企权益类案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上午8点,执行干警在法院南门集中,由执行局局长柯建华宣布执行行动开始并作动员会讲话。随着一声令下,利剑出鞘,3辆警车、15名执行干警奔赴大冶城区、四棵、保安、还地桥、殷祖、刘仁八,直捣被执行人藏身之处。

快速出击,2小时内拘留4人

为确保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顺利实施,法院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执行单兵系统互联互通,以执行实施团队为单位,设立特别行动执行组、机动看押组、宣传组,确保执行行动稳步推进、目标精准、快速出击。

短短2个小时,大冶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结案件1起,涉案金额5万多元;达成和解案件1起,涉案金额300万元。 

上午8点10分,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石磊鑫带领干警在大冶怡景花园成功拘留被执行人陈某青;上午8点30分,在金湖街办蓝天物流拘留被执行人冯某坤;上午9点,执行干警在大冶六中金井路发现被执行人曹某全车辆,三辆警车一路追赶,形成包围圈,终于在城西路将其拦截拘留;上午10点20分,执行干警在黄金山开发区将被执行人王某拘留。

耐心引导,现场执毕5万多元

居住大箕铺镇下曹村的被执行人曹某全承租原告彭某文158亩鱼池合同到期后,以投资款未收回为由继续强占126亩鱼池经营,双方争执不下故而成讼。大冶法院判决被告曹某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退出126亩鱼池返还给原告彭某文,并从2017年3月21日起至退出之日止,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赔偿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曹某全既不给付租金,也无半点返还意思,彭某文申请强制执行。

被三辆警车拦截,曹某全非常抵触,声称自己通过开垦荒地扩大了原鱼池面积,渔池现在远不只126亩,多出的渔池要求对方予以赔偿。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石磊鑫、执行员朱有宏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向当事人释明,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应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如果要求对方赔偿鱼池扩大部分,可另行诉讼主张。通过耐心引导,曹某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退还126亩鱼池,并当场向申请人付清租金58800元(暂计算至2019年7月21日,之后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

握手言和,同意替夫还款300万

汪仁镇王某丈夫生前曾向李某借款300万元,王某以丈夫去世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判决后,王某拒不执行。羁押期间,王某情绪一度失控,“我老公都死了,凭什么欠下的债务要我还?”

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石磊鑫、执行干警李海江连续几个小时耐心劝导王某,一边向其介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一边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并耐心引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作为继承人,在接受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应承担偿还责任。本案判决已经生效,欠别人的钱必须得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耐心劝导下,晚上8点多,王某终于冷静下来,同意用还建楼抵债,其他欠款也与申请人达成了协议。

执行局局长柯建华表示,元旦、春节将近,此次活动旨在全市范围内对已摸排并上报的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为主要手段,突击执行一批与百姓利益相关的涉民生纠纷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形成持续执行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坚定不移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

(张国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