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因本地医疗条件所限须转往异地医疗机构) ↓ | 异地安置(工作)(异地退休安置或长期在异地工作、学习、居住人员) ↓ | 异地急诊(短期外出异地发生的急危重症就地紧急诊治的) ↓ | 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不属于异地安置和急诊情形) ↓ | |||
本地定点医院科室主任填写转诊审批表 ↓ | 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 ↓ | 提供入院记录或门诊病历记录,病情为突发的急危重症情况 ↓ | ↓ ↓ ↓ ↓ | |||
本地医院医保办 办理电子转诊 ↓ | 医保局政务服务窗口 填写《湖北省省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 ↓ | ↓ ↓ ↓ ↓ ↓ | ↓ ↓ ↓ ↓ ↓ | |||
医 保 局 审 批 , 电 子 信 息 上 传 省 平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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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会保障卡、转诊单、入院证到异地就医医院作医保入院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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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院出院时,持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在结算窗口现场报销结算 |
备注:1、异地急诊包含异地的急危重症,如突发脑梗、脑溢血、心肌梗塞,急腹症、外伤等,出院前须电话向医保局申报;
2、城乡居民外伤患者(无第三方责任)要向中国人寿大冶支公司申报(电话0714-8736756),城镇职工外伤患者(无第三方责任、工伤)要向市医保局核查中心申报(电话0714-8764413);
3、城乡居民外伤患者(无第三方责任)办理纸质转诊单后,在异地医院住院自费结账后持相关资料去中国人寿大冶支公司办理报销手续。
4、未办理转诊或异地备案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降低报销比例,按政策规定比例的70%予以支付。
5、市医保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转诊、备案、医保手续结算转移的联系电话0714-8764470。
6、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患者每次入院前需拨打0714-8764470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