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ZN-42028100000075102601700000040200-2018 科技特派员公共服务
服务指南 大冶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5日发布
2018年9月25日实施
科技特派员公共服务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科技特派员公共服务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科技特派员公共服务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75102601700000040200
(三)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件 □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无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科学技术局
(八)设定依据
1、《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6号)
(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无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十二)申请材料
(十三)结果名称
1.关于下派2018年度大冶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2.科技特派员聘书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十七)办理地点
新冶大道30号大冶市科学技术局.农业信息管理科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2路、3路、10路至矿业大厦站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受理部门
(二)受理
接收并分类整理申请表
(三)审核
受理部门根据要求对受理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推荐。
(四)决定
经研究讨论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推荐资格,指导通过的申请人签订派驻协议
(五)复核
对申请人的派驻协议进行审核
(六)公示
对通过复核的申请人拟任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开通监督投诉渠道
(七)认定
对经过公示拟认定的科技特派员予以正式认定,并发放科技特派员聘书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窗口监督投诉:大冶市新冶大道30号大冶市科学技术局三楼政工科 电话监督投诉:0714-8763735
附件:
1.大冶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模板).docx;(范本)
2.大冶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x;(空表)
3.大冶市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模板.PDF;(范本)
4.大冶市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docx;(空表)
5.关于下派大冶市2018年度科技特派员的通知.PDF(结果样本)
6.科技特派员聘书.docx(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