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ZN-42028100000042220757000100112000-2019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服务指南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4日发布
2019年6月14日实施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自然人办理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42220757000100112000
(三)办件类型
□其他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法人 □其它组织
(六)受理机构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八)联办机构
无
(九)监察机构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十)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第26项:船员适任证书的核发,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十一)受理要求
1.申请时限
无
2.受理条件
(1)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2)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3.禁止性要求
无
(十二)数量限制
无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十五)申请材料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材料性质 | |
1 |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 自备 | 纸质版 | 复印件1份 | |
2 | 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 |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模板 | 纸质版 | 原件1份 | |
3 | 船员注册表 |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模板 | 纸质版 | 原件1份 | |
4 | 船员体检表 |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模板 | 纸质版 | 原件1份 | |
5 | 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 自备 | 纸质版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
6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自备 | 纸质版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十六)结果名称
1.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许可证
(十七)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八)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十)办理地点
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12路在终点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 乘坐13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牌下车即可到达。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二十一)中介服务
无
(二十二)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法定材料,办理人出具接受材料凭证(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受理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或者《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退回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三)审查
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准予许可的事项,即时通知申请单位(人),由申请单位(人)到窗口领取证件。
(六)中止
若申请单位(人)因违纪违规问题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履行的,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七)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资料,行政受理机构一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0714-8769870
(二)咨询
窗口咨询,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咨询。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可通过电话来查询办理办理进度与结果。电话:0714-8769870。
(四)物流快递
(五)网上支付
无
(六)常见问题
无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地址:大冶大道53号(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2、电话监督投诉。电话:3161958。
(二)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义务:所填报的基本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真实、合法、确切、有效。 保证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获得行政许可后严格按照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从事相关活动。不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绝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争创信用企业。
附件: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doc;(范本)
2.船员适任证书核发.jpg(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