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身亡 按“车”索骥抓获嫌犯

05-08 10:39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李文娟 通讯员王慧 曹晨露)4月25日1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心接到调警称,在大箕铺镇刘逊村委会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调处中心民警董国志带领辅警石竣锋、刘旻哲赶赴现场勘察处置。现场发现只有一辆两轮电动车倒在地上,伤者曹某(男,65岁,大箕铺镇人)伤势过重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后于5月1日21时34分身亡)。

因现场无任何其他车辆的残留痕迹,办案人员遂调取附近监控,发现事故现场还有另外一辆电动车,这辆电动车也成为破案的关键。

然而由于线索有限,只有该辆电动车的外观资料,破案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为“挖出”肇事者,事故调处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决定放弃五一休假。事故调处中心主任汤方勇带领石竣锋前往事故地点调阅沿线十几处监控;指导员董国志带领辅警曹晓波到事故地点周边走访二十余名群众。与此同时,副主任冯加胜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推断事故发生的时间点要么是上夜班,要么是下班回家,嫌疑人肯定还会骑车经过事发地点。

综合几方的调查情况,民警决定以肇事电动车来寻人。

“这是三四年前的老款车了,基本查不出来。”经在数家电动车专卖店走访询问未果后,根据“嫌疑人还会骑车经过此处”的判断,办案民警只好采取最“笨”的方法,在事故现场附近“蹲点”。

经过6个昼夜的蹲点守候,终于成功锁定嫌疑人曹某卫(男,58岁,大箕铺镇人),并于5月3日18时许将曹某卫抓获。

据曹某卫交代,4月25日18时许,他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电动车沿106国道由北往南行驶。当车行驶至106国道大冶市大箕铺镇五里界加油站路段时,因驾驶技术不熟练向右晃动时,后方同向驶来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因避让不及与道路右侧护栏相撞,驾驶员曹某当场摔倒受伤。

5月4日,曹某卫已被大冶警方予以先行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丨今日大冶

责编丨郑琦

总编审丨程霞 卫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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