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我省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全省各级河湖长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夕,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让荆楚河湖旧貌换新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乐享美好宜人河湖环境中过一个幸福安康的春节。
第1号河湖长令指出:2017年1月21日,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省各地提升政治站位,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推行,加强工作体系建设,治理管护初见成效。但是,在各位省级河湖长巡河巡湖督导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验收考核中,发现部分河湖仍然存在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乱捞等现象,直接威胁河湖生态环境,成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必须首先面对的难点问题。
第1号河湖长令明确: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一是全面开展清河(湖、库)保洁行动,全力清除沿岸、水面各类垃圾。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治理行动,对涉河(湖、库)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四是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行动,加强河(湖、库)水域空间管控。五是全面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治理行动,推进其资源转化利用研究,着力遏制其泛滥成灾之势,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河湖长要切实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问题要以督办函、河湖长令的形式定向责令整改。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各地2018年1月31日前要向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迎春行动”开展情况;媒体要加强对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宣传报道,以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呵护河湖的浓厚氛围。(记者黄中朝、通讯员贺俊)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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