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大冶市交警大队获悉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交通事故。
9月30日中午1时许,从襄樊放假回大冶来的大四女学生小丽(化名,23岁)心情特别好,这次回家是参加哥哥10月2日的婚礼,她打心眼里替哥哥开心。在刘仁八镇上,她坐上了回家的摩托车。摩托车车主叫徐某(化名,46岁),为了图方便,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加装了一把遮阳伞。不料,两人驾乘摩托车行驶至刘仁八镇三策村畈徐湾路口路段时,与直向行驶的中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车上徐某、小丽两人当场死亡。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案件的罪魁祸首就是摩托车上的那把“遮阳伞”。事故发生前,因遮阳伞致使徐某的驾驶视线受阻,在事故发生时,摩托车遮阳伞与货车前挡风玻璃发生碰撞,又因遮阳伞影响了摩托车的稳定性,这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如果摩托车没有加装遮阳伞,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千万不要加装遮阳伞,请市民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通讯员 陈弘毅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