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 通讯员 杨运红)如果有人说可以低价购买Q币,一转手就可以赚取差价从中牟利,你相信吗?
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00”后出生的董某某因为涉嫌诈骗罪,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91532.22元。
2021年6月,被告人董某某通过游戏群和被害人余某某结识,董某某谎称可以低价购买Q币,再转卖赚取差价从中牟利。看到有利可图,从7月至12月,余某某先后多次向董某某微信转账购买低价Q币,累计支付3.78万元。
董某某将收到的钱用于自己网络游戏充值、直播礼物打赏和日常消费,在余某某多次催促其发货情况下,董某某谎称公司的钱被财务人员卷款跑路、案件正在办理为由继续拖延。
2022年8月,董某某又谎称自己投资电脑显卡配件,邀请余某某投资并许诺支付高额报酬,继续骗取余某某7万元。之后,董某某编造自己打官司,受伤住院,找人帮忙需要活动经费等多种由头找余某某借钱。经查,余某某通过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等多种形式,共向董某某转账193483.22元,以上款项全部被董某某用于偿还贷款和日常生活开销。
2024年4月1日,发觉上当受骗的余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6月2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2日,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董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董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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