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申请公租房实施诈骗的通告

©原创   09-14 08:35  

广大市民:

近期,收到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发布“代办申请公租房”等虚假信息,以代办申请公租房为名收取费用进行诈骗,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现将公租房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租房属保障性住房,是用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政策性住房,公租房配租须经本人向所在街办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后,方可入住。

二、申请公租房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自称“有渠道”、“有关系”可以代办公租房的人员均为诈骗人员。广大市民如遇任何以代办名义申请公租房的收费行为均为欺诈,请不要相信,并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三、我市公租房目前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取租金。

四、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我市公租房政策咨询解释工作。2024年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7月31日已截止,具体配租时间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告、公示为准。如有疑问,请前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电话8762881)。

大冶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3日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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