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陈贵镇马鞍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68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龙兵
2024年7月17日
黄龙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陈贵镇马鞍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68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龙兵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