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祥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43-12号,《房屋所有权理论上》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202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祥福
2024年7月17日
曹祥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43-12号,《房屋所有权理论上》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202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祥福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