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被罚13500元

©原创   01-31 10:57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张蕾)近日,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酒店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现场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其处罚13500元。

“你们消防排烟系统关闭了,一旦发生火灾造成浓烟,那么浓烟会一直在楼内弥漫,无法排出……”在金湖大道一酒店,消防监督员发现该酒店存在未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和维修、消防排烟系统电源控制柜被关闭,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酒店处罚款13500元。

该酒店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程  霞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