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恢复用水被要求交“拆装费”

02-14 11:16   今日大冶  

新开户安装自来水时,通常会被要求缴纳一定数量的“初装费”,相信这个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因未及时缴纳水费,居民黄女士家被自来水厂停了水。在补齐欠下的水费后,却被要求还要另缴20元的“拆装费”才能恢复用水,这让她很不理解。

2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还地桥镇南石村张季全湾黄女士家时,她正在屋门口的水龙头下洗衣裳。见到记者后,黄女士跑进房子里,翻出了她去还地桥镇便民服务大厅缴水费时工作人员给她开具的那张20元“拆装费”的收据。只见这张没有写明收费日期的缴费收据上写着“20元撤装费”(经核实,应为拆装费)以及“有13个月未交水费”等内容。

“去年,婆婆去我老公的弟弟家后,家里长期锁着大门。家里的自来水只是在我和老公偶尔从大冶回来时用一点。”黄女士说,去年腊月二十七,她和老公回家时发现家里的自来水停了。后来才知道是由于她们很长时间未缴水费,水表的阀门被还地桥镇自来水厂的工作人员关了。“于是,我和老公赶紧跑到还地桥镇便民服务大厅自来水交费窗口将欠下的水费缴清。没想到的是,那名女工作人员还要求我们缴20元的拆装费。”

“我当时就觉得这项收费很不合理,但为了尽快用水我还是交了。”黄女士对记者说,等她们交了20元“拆装费”后的第二天,自来水厂的工作人员才上门用钥匙把水表的阀门打开了,“难道他们动动钥匙就要收20块钱?”黄女士表示疑问。

“拆装费”的征收依据是什么?为此,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了还地桥镇便民服务大厅。当天负责收黄女士家水费和“拆装费”的那位工作人员小陈正在为前来交水费的居民服务。小陈对记者说,“由于黄女士家有13个月未交水费了,我们工作人员在多次打电话催缴无果后,才将其家里水表阀门关了。一直到去年底,黄女士才来缴清所欠的水费。当时按水厂规定,我收了她们20元的拆装费。”

还地桥镇自来水厂负责人黄祥刚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随即赶到了还地桥镇便民服务大厅。“这个工作人员收的这个20元拆装费属于违规的。”黄祥刚告诉记者,2012年之前他们自来水厂有这个规定,是可以收取这个费用的。但是从2013年开始,他们彻底取消了这项收费。“现在,针对这名工作人员在不清楚公司规定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收了黄女士及其他居民20元拆装费一事,我们将责令她把钱退还给居民。今后,我们公司将对员工加强管理,杜绝乱收费的发生。”(记者 程长珠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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