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办公场所搬迁公告

09-26 08:39  

为方便广大群众一站式反映诉求,自2023年9月28日起,大冶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至新办公场所正式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场所名称

大冶市综治中心(一楼)

二、新办公场所地点

大冶市湛月路(大冶市供电公司对面)

三、正式办公时间

2023年9月28日起

大冶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后原办公电话、邮政编码不变,原办公场所停止办公,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冶市信访局

2023年9月25日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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