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16条” 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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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为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主要涉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补缴和家庭互助政策、支持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惠民利企举措等方面。

《措施》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自愿原则,允许新市民、个体工商户以及新业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倡有条件的社区(村)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者享有城镇缴存职工同等政策待遇。

《措施》还提出,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职工购买能力,提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倍数,暂停存贷挂钩;降低首付比例,满足新市民等群体购房需求,放开异地贷款政策,取消贷款时间间隔限制,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在推进惠民利企举措方面,加快合作楼盘项目准入,针对信誉良好、无重大经济纠纷的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楼盘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带押过户”操作流程,简化手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商转公”力度,凡申请“商转公”的缴存职工,做到应转尽转,切实减轻还款压力。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责编丨璩  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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