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3)第403号

08-17 16:45  

陈芬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金湖大道89号宏维人家11栋1单元2203室,《不动产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1538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   芬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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