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袁龙 记者 熊业欣)日前,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采纳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殷某某、陈某某、彭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八年和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这是该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取得的又一战果。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按照上级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要求,多渠道、全方位加强禁毒宣传,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至6月,共受理毒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2件42人,一审公诉案件23件35人。
在办理毒品案件中,市检察院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加大对重大毒品案件打击力度,不断营造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氛围,有力震慑和遏制毒品犯罪。同时,市检察院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依托协作机制,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今年以来,该院采取主动介入、应邀介入、上下联动共同介入等多种方式,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5起重大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通过做好侦诉协同,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提高毒品案件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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