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边开庭 6名被告人非法捕捞获刑

©原创   05-18 09:3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 记者 熊业欣)“经鉴定,王某送等6名被告人非法捕捞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3191.87元,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现判决如下……”。

5月17日上午,保安湖畔,市法院“四合一”环资审判团队3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鳜鱼苗基地边,公开审理王某送等6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保安湖湿地公园管委会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共70余人“零距离”参加旁听。

2022年9月10日晚7时许,被告人王某送、肖某华、肖某树、王某奎、陈某珍、王某松相约前往大冶市保安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水产品,6人携带30条三层刺网分乘2艘木船,在该保护区水域使用抛撒拉网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捕获大量花鲢鱼、白鲢鱼,后被告人王某送等人使用三轮摩托车将捕获的渔获物装运到村路口堆放。次日凌晨3时许,其中3名被告人被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民警和保安湖管理人员现场查获,另3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现场称重,被查获的鱼类计3531.05公斤。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当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10个月不等刑罚(其中两人缓刑1年),并赔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生态补偿修复等费用13252.84元(已赔付),并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

“通过庭审,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我们愿意接受惩罚……”庭审中,6名被告人表示深深忏悔。

据了解,保安湖属长江流域梁子湖水系,是全球200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关键生态区之一,2011年被列为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市法院成立“环资审判庭”,开启“长江大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与执行“四合一”环资保护新模式,实现环境资源案件高效审理。

责编丨璩  靓  周春明

编审丨祝望林  赵辅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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