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蔡丽琴 记者 熊业欣)近日,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巧妙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2015年,彭某在茗山乡做建房工程,纪某到该工地从事钢筋工等工作。因未能及时付清纪某工资款,彭某遂在2016年2月向纪某出具欠条。其后,彭某陆续履行部分债务,但仍有12万余元未付清,纪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款12万余元,法院判如所请。
判决生效后,彭某仅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剩余8万余元欠款拒不履行,纪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总对总”查询及线下查询,执行干警通过冻结彭某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的方式,扣划1万余元交付申请人纪某。同时,发现被执行人彭某名下有三辆汽车,执行干警余怀东立即驱车至车管所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车辆。
见车辆被封,一直对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等措施无动于衷的彭某终于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我是真的暂无能力偿还纪某的债务,我可以以物抵债,这样行不行?”执行干警向纪某转达了彭某的意向,纪某为及时兑现,与彭某达成和解协议。彭某自愿将其名下江铃牌汽车一辆抵偿给纪某,并连同钥匙等一并交给纪某,纪某同意了结该案,并在结案证明上签字。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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