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同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广厦花园,《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0874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9)第010220201-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冶市同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0日
大冶市同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广厦花园,《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0874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9)第010220201-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冶市同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