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宋露露 通讯员 刘家云)市妇联积极发挥群团助推作用,采取“五个结合”工作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进行有益的探索。6月1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我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家调委”)近日获评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内外结合 当好“娘家人”
“确实感谢‘家调委’,来来回回不知跑了多少趟帮助我女儿解决问题。现在好了,孩子平安出生了,对方家庭也非常满意,让我这80多岁的婆婆可以安心了。”面对“家调委”调解员郭燕,曹婆婆连连感谢道。
原来,曹婆婆的女儿曹某是间隙性精神病人,经人介绍与男青年石某未婚同居并怀孕,后因断药发病,砍伤石某。石某提出分手,并让曹某引产,遭曹某拒绝,双方引发纠纷。曹婆婆向市妇联报案后,“家调委”当即立案,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作调停、劝导工作,同时依靠政法机关及双方乡镇政府的支持,最终在曹某预产期到来前达成和解协议,石某支付曹某生产等费用1.04万元,且将曹某所产女婴抱回家抚养,曹某可随时探视,该案圆满调解。
记者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家调委”职能作用,当好妇女儿童“娘家人”,“家调委”于2017年10月从市妇联剥离出来,聘请退休女法官、知名女律师、社会爱心人士为调解员,从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每年调解成功的案件逾百起。同时,借助市直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力量,积极化解矛盾,促成案结事了。
上下结合 拧成一股绳
我市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各单位妇联的职能作用,上下一心,群策群力,确保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家调委”送法进社区
灵乡镇村民沈某与丈夫刘某共生育3个小孩,平时由刘父在老家抚养。刘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因赔偿款分配问题,沈某与刘某兄妹发生纠纷。“家调委”了解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立案,找到灵乡镇教育部门出面,让3个小孩重返校园;同时,与镇、村两级妇联和法庭、司法、民政等部门成立专班,从情、理、法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对沈某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阐明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及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沈某将3个小孩接回身边共同生活,刘某兄妹自愿放弃小孩监护权和刘某赔偿款继承权。灵乡镇政府还为沈某落实了低保待遇,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惩护结合 维权“全方位”
“一方面,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形成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我们将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副主席任若颖告诉记者,市妇联在得知未成年智障女孩小敏(化名)怀孕的消息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迫使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在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机关后,又主动与检察机关未检办案组取得联系,督促公安机关对小敏引产的死胎作DNA鉴定,成功找出致小敏怀孕的另一嫌疑人。
同时,还和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对接,将小敏安排进儿童福利院生活,接受康复治疗,协助市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帮助小敏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该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优秀案例。
市女企联“爱心妈妈”开展活动
点面结合 弘扬正能量
“父亲亲手打制的一口旧书箱,凝聚着父亲对我曾经的殷切希望,也见证着‘耕读传家’良好家风的传承……”
“我成了家,有了儿子、孙子,但父亲的嘱咐仍回响在我的耳畔:将来毕业后,不管干什么工作,都要干一行爱一行,做一件事像一件事,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要公私分明,不该得的钱一分也不能要,要始终对得起你读的那么多书……”“全国书香家庭”“黄石最美家庭”代表刘家云在第27个“世界读书日”活动现场生动讲述着父亲对自己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市妇联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植和推出了“全国文明家庭”徐美莲家庭、“全国书香家庭”刘家云家庭等一批先进典型。经常性组织这些家庭代表深入村(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围绕“传家教、扬家风、暖家庭”主题,开展最美家庭话最美家风故事、家教故事分享、婚俗新风尚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通过全国“三八红旗手”刘小红等优秀创业女性的“传帮带”,扶持帮助巾帼创业创新,弘扬“四自”精神。依托全市“铜草花”特色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理论宣讲、普法宣传、文明劝导、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关心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彰显“她力量”,助力城市文明提升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标本结合 治理求长效
“我以为法律条款都是苦涩难懂的内容,没想到这次都听懂了,而且都是身边人、身边事,很有启发,我们每一个家庭都应该好好学习。”金湖街道泉塘村的一位妇女感慨道。5月上旬,市妇联在该村开展了“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
送法进万家活动
据悉,市妇联在日常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办案,为妇女儿童维权的同时,还经常性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和政法各部门,联合开展“树立良好家风远离家庭腐败”警示教育、反校园欺凌、家庭教育乡村行、“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等活动,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家庭和社会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治本上出实招、求实效。
同时,每月定期摸排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隐患和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或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线索,争取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同守护社会平安稳定。
责编丨金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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