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冶优学
近日,大冶市教育局发布了《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公告》,并公布了《大冶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照常开展培训活动,但每天不能晚于20:30。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禁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学科培训。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按合同约定账户(资金监管账户)进行收费,坚决不能将费用缴入其他账户、尤其是个人账户。
严格落实“一址一证”要求,一校多址不得共用同一个许可证或者民非登记证。不得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审慎选择培训机构。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请认真对照市教育局最新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详见附件)。
举报电话:0714-8897520 0714-8897516
大冶市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