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 记者 熊业欣)近日,市法院与市资规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在黄石率先构建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联动机制,这是市法院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实体化运行、迭代升级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意见》从管理人身份的确认、登记资料查询等7个方面,明确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规定和要求,为完善破产案件资产处置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查询处置更便利,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设立专办窗口,为管理人及时顺利查询、处置破产企业的不动产提供便利。让办理登记更快捷,对企业破产不动产过户办理、保全措施的解除、抵押权登记的注销等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予以细化、优化,开启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快车道。让问题解决更高效,市法院与市资规局建立通报研判、沟通会商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工作纵深发展。让专项对接更畅通,明确市法院的对接责任部门为清算和破产合议庭,市资规局的对接责任部门为政策法规股,确保日常联动、专项对接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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