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拼抢实”·奋进“五十强”】(八大行动·聚焦优化环境)多方联动调处“复活”3000多亩林地

©原创   05-06 09:4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 记者 熊业欣)“调解非常及时,3000多亩林地复活了!”近日,市法院还地桥法庭成功调解5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与被告黄金湖某生态公司双方当事人均给法官点赞。

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引进农业生态项目,土库村、长岭村、村民余某等分别将3000余亩集体土地流转给黄金湖某生态公司用于农业开发,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补充协议》。土地交付使用后,该生态公司支付了部分土地流转租金,剩余土地流转租金拖欠未付。2个村委会和3村民分别将黄金湖某生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并返还耕地,判令被告支付流转费、管理费等共260万余元。

“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一旦终止合同,前期投入的4000万元就打水漂了!”还地桥法庭书记员吴力等送达传票时,公司董事长陈某满腹苦水。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尹泓陷入深思,被告欠付这么多租金,构成了违约,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无法律障碍。适值春耕时节,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合同一旦解除,土地仍然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原状,3000多亩土地的闲置,给村委会、村民造成当季种植的损失难以估量,而被告公司前期数千万元的投入亦无法挽回。尹泓决定多做双方调解工作,促进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落实,减少村委会和村民经济损失。他多次驱车到原告和被告公司,主持2次集中调解和无数次电话、微信沟通,但原告对被告公司缺乏信任,不愿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此,尹泓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镇领导、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综治办、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人员从乡村振兴、土地利用、农民增收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剖析双方面临的困境,释明法律规定,分析法律后果,对被告迟延履行支付承包费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鼓励原告“放水养鱼”,促进双方合作共赢,共度时艰。

“该给的钱要给,不能寒了村民的心。”“公司的困难是暂时的,公司渡过难关发展好了,安排村民除草、栽树,村民可以实现家门口就业。”在大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被告定于2022年12月底前付清所欠土地流转租金及管理费。

该案解纷过程,系还地桥法庭打造“服务临空经济区”特色法庭,开展一镇一策、一庭一室等“四个一”活动的缩影。近年来,随着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跨越发展,土地流转、拆迁等引发的涉农村土地权益纠纷不断增多,还地桥法庭高度重视涉企、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一季度,还地桥法庭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无一上诉发回、改判案件,调解率达70%。

责编丨方诗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叶   海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