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2)第130号

04-02 17:20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1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公0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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