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1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公0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1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公0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