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长珠 实习生 曹苏苏)最近,王先生和他的同事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便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我们8个人一直以来的合同履行地是大冶,如今发生劳动争议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却以我们上班的公司注册地在孝感、工作地属高速系统为由,不予受理,让我们很不能理解。”王先生向本报报料时说。
48岁的王先生是一名厨师,2019年与湖北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服务于湖北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前我们一直在港湖村一处办公区上班,2022年1月11日,物业公司突然告知我们要搬到黄石西办公,我们必须在三天内去那里上班,不然视为辞职。”王先生当时觉得去黄石西办公不但交通不便,而且工作量增加,但工资待遇没有增加,他不想去。
“当时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不想去的只能被辞退,补偿1个月的工资。可我到2022年3月工作满3年了,理应补偿3个月的工资。”王先生说。
针对此事,记者辗转联系到这家物业公司,一位桂姓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现在的办公地点虽说变动了,但我们并没有辞退王先生,是他不服从分配,不愿意继续上班,我们才作出了这样的补偿决定。如果他不服,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像我这样的员工还有7人,我们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这次他们却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均不属于大冶为由不受理。”王先生说,2018年他们上班的广州一家物业公司同样是为现在这家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后来广州物业公司将他们辞退,补偿问题发生争议后,他们当时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问题得到了解决。这次遇到同样的问题,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却为何不予受理?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发生的劳动争议。”王先生说,他们一直以来的合同履行地是大冶,如今发生了劳动争议,就应该由大冶的劳动人事仲裁院受理。
随后,记者来到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了解情况,该院副院长纪鑫表示,“这起投诉应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高速公路)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孝感)相关部门受理,我们不予受理。若王先生等当事人对这个决定不服,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责编丨周舜林(实习)
编审丨范先浩
总编丨姚文婷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