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把办好每一件企业合规案件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四个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试点工作纵深发展、取得实效。”由《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学术支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日前在黄石举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向与会人员分享了该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办案历程和经验做法。
注重激励引导,严格依规选准案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结合本地企业犯罪特点,一方面做好宣传引导,激励企业参与;另一方面,严格标准程序,依法选定案件。与此同时,将公开听证制度引入案件筛选环节,邀请政府部门代表、工商联代表、企业职工代表、律师代表等参与公开听证,在充分论证、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注重精准把握,靶向治理实化监管。市检察院坚持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建设中的主导责任,精准把握合规监管的各个环节,靶向治理,通过精心选任监管人员、精细制定合规标准、精确实施正向激励,把监管工作做实做细。
注重统筹兼顾,两手发力整体推进。结合我市微小企业众多,且企业犯罪大多也发生在微小企业的特点,市检察院坚持两手并重,在重点推动企业监管模式的合规建设同时,着力做好检察建议模式合规建设,努力形成既有示范效应又具整体性的实践效果。同时请求市委市政府将落实合规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以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注重发挥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督促和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注重融入大局,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市检察院坚持在检察办案中讲政治,自觉将改革试点融入地方工作大局,为改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针对湖北Y服饰公司有100余万元的出口退税被税务部门暂扣,企业因此无法在本地开展出口业务的实际,市检察院积极和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为企业正常退税打通障碍,让企业在有温度的检察办案中,切实感受合规改革既是“严管”,更是“厚爱”,积极主动进行合规整改的同时,还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规模,带动更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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