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招商办面向我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市招商办工作人员10名,工作岗位:驻外招商。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出差和长期在外驻点招商工作;
4、我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不在此列);
5、为人真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6、爱岗敬业、善于创新,工作进取心和责任心强,沟通表达能力较强、服务意识较高、形象气质较好,热爱招商工作,愿意长期在招商岗位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8、身体存在重大疾病不适应外出招商工作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5日—9月22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表可登陆大冶市政府网站(www.hbdaye.gov.cn)公告栏下载。
2、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联系电话:0714-872979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编制卡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大冶市招商办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市招商办、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
5、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
6、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7、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含每月工资、年终五项奖)及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根据聘前人员身份、职务(岗位)、级别(薪级)确定相应标准,发放相关待遇。绩效工资则根据聘用后所在岗位层级不同按6-10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严禁在选聘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聘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选聘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 8719088。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