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成品油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冶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严厉打击整治对象:
(一)无照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
(二)非法储存成品油单位和个人;
(三)非法改装的流动加(售)油车;
(四)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行为;
(五)销售劣质油品行为。
三、凡实施上述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的各类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并自行拆除相关经营设施,处置相关经营设备。非法经营成品油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其尽快停止非法经营行为。违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纵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向大冶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714-871822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大冶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