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1小时依法强制腾退8间商铺

05-08 09:03  

5月6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组织20余名干警,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对位于大冶市欧蓓莎商城的8间商铺成功进行强制腾退,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大冶市欧蓓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柯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应腾退位于大冶市欧蓓莎商城的8间商铺,并支付商铺占用使用费。柯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冶市欧蓓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向大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大冶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敦促柯某履行法律义务,但柯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拒不腾退。

此案之执行,不仅事关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更关系到该区域招商引资、商业转型的顺利推进。大冶市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执行局专门就该案制定详细方案,组建执行专班,本着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实体正义。执行专班成立劝导组、实施组、稳控组等5个执行小组,各小组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

劝导组先行耐心做被执行人柯某的思想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安抚其抵触情绪。但是,柯某仍然不愿主动腾退。执行专班遂启动强制腾退程序,执行干警20余人及公安干警、村干部全部赶赴执行现场,执行全程警戒,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干警历经1个多小时的清点、搬运,成功将8间商铺全部腾退。整个执行过程严格规范,井然有序。


通讯员:汤自勤 

责编丨肖艾虹

编审丨姚文婷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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