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进校园 以法为名护少年 大冶市人民法院法官黄静到灵乡中学讲法治课

04-25 09:14  

为积极回应市人大代表对“法治进校园”的关切,按照大冶市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4月23日,大冶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黄静走进大冶市灵乡镇初级中学,讲授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该校100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在宽阔的绿色操场上,一群朝气蓬勃的少年有序落座。黄静法官结合自己刑事、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朋友》为主题开讲,直达青春少年内心,很快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青少年在这花季般的年龄,朋友是尤为重要的,朋友的影响甚至超过父母和老师。那么朋友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黄静抛出的问题,牢牢抓住了同学们的心理。

随后,黄静结合两个真实案例,用少年的视角带着同学们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延伸中,谈感受说想法,直观地让同学们明白,“讲义气”“盲目跟风”“看热闹”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触犯法律。听课学生热情高涨,纷纷举手提问。黄静一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同学们互动交流。“不就是帮朋友出口气吗,会有那么复杂?”“逞强斗狠一时爽,似乎倍儿有面子。但是,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也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有后续的民事赔偿,父母的痛心泪水,理想的失之交臂……”紧接着,黄静向同学们解读“讲朋友义气”极易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从法治的角度重新审视、正确认识了朋友的概念,也丰富了对法律的认知,学会了要懂得谨慎交友,分辨是非,远离校园欺凌、擅用法律自我保护,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治课后,师生纷纷表示:黄法官用真实案例和真实感受来讲课,既亲切又专业,令人受益匪浅!该校领导表示,今后一定要更加着力在青少年法律素质养成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青少年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通讯员丨纪定国 陆青 

摄影丨汤自勤  

责编丨肖艾虹

编审丨姚文婷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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