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非煤矿山2021年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02-10 10:46  

三鑫公司,铜山口矿,冯家山矿,鲤泥湖矿:

       为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省安委办关于全省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方案》(鄂安办[2021]1号)、《湖北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鄂安办[2021]7号)、黄石市安委办《关于黄石市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黄安办[2021]8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六家国有矿山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现将其中4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各矿山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采取有力防范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间安全。并认真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三、加强督办,及时销号。

       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各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将销号申请和相关材料送到市应急管理局矿山二股按期销号。逾期未完成销号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联系人:柯自雄          

联系电话:18872196445


附件:全市非煤矿山2021年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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