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2017年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和电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三农方面的融合作用,依据《湖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实施方案》(鄂商务发〔2015〕34号)、《关于深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意见》(冶发〔2017〕1号)和《大冶市2017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夯实小康基础实施方案》(冶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完成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提档升级;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市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实现镇级电商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村级电商服务网点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14个电商扶贫示范点;带动农村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组织电商知识培训300人以上;完善镇、村网点服务功能。
二、工作任务
(一)网络建设
1.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设立O2O体验区、创业孵化区、人员培训等功能区;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提档升级,配备有终端体验触摸屏,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创客空间电商企业孵化入驻率;有专业的运营团队,推进当地农特产品标准化建设,线上要在知名网购平台设立地方产品特色馆,上线农特产品品种在50个以上,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线下要有当地农特产品展示馆,展示产品品种在50个以上,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责任单位:苏宁云商公司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要有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至少有一处集仓储、分拣、打包、配送为一体的仓储配送中心,能进行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相关售后服务,要配备有专门的配送车辆(含冷链物流),配送范围要覆盖至全市镇、村服务网点,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带动农村电商发展。
责任单位:苏宁云商公司
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其他物流企业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3.培训中心:要有一次性可容纳40人的培训教室,并配备有齐全的电教设备,能提供实操技能培训,培训就业转化率达100%。
责任单位:苏宁云商公司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4.镇级服务站:原则上建设面积达150平方米,有统一规范的门店标识(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镇综合服务站)、统一的设施配置、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制度宣传,门店内设有产品展示区、功能服务区,配备有终端体验触摸屏、电脑,可满足自助购物、网购网销(代购代销)、代收代发、代换代退、金融服务、充值缴费、车票预订等具备线上购物、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及其他综合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苏宁云商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5.村级服务点(原则上每村一点):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的农家店(村级服务社)、村级党员活动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邮政服务网点或农产品龙头企业等现有资源,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点。原则上建设面积要在30平方米左右,有统一规范的门店标识(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村综合服务点)、统一的设施配置、统一的建设标准、统一的制度宣传,能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代收代发、代换代退、金融服务、充值缴费、车票预订等综合服务。点内要有满足开展电商工作的基础设施(如电脑、wifi等网络信号),配置有展示柜、宣传栏等;要有专门的辅导操作人员(代购员、推广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苏宁云商公司、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电商培训
要按培训计划组织从事农村电商人员免费参加由市人社局及苏宁公司开展的各类电商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苏宁云商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搞好宣传造势
各乡镇要在乡镇出入口、镇区核心路段协调1—3处醒目位置、各行政村协调1—2处醒目位置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宣传内容由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策划、设计、制作由苏宁云商公司负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商务局、苏宁云商公司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企业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成专班予以落实,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圆满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6月底前,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和相应配套物流体系建成运营。
(二)各乡镇政府作为属地工作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在3月31日前,择优推荐镇、村两级网点名单,并加盖公章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培训计划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市商务局要对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及相关工作全程跟踪并做好初步评价验收;6月上旬,市商务局要组织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对考核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月底,形成考核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要迅速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专班,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和联络员(含联系方式)名单上报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电商科,联系电话:8722848),以便工作衔接。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要召开电商进农村暨电商扶贫工作动员会,搞好宣传发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级扶持农村电商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订促进农村流通信息化和农村电商扶贫相互协调发展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办法(暂行)》,按照“谁建设、奖补谁”的原则,对验收通过的网点建设费用实行以奖代补(镇级站8万元/个,村级点1.5万元/个,扶贫示范点3万元/个)。
(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市商务局负责业务工作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落实;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应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四)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由大冶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建设、验收、奖补”的程序,以“独立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和“竞争入围,以奖代补”的原则,全程监督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奖励补贴应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抓好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参考商务部制订绩效评估指标及考核标准,定期考核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要认真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电商进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圆满通过第三方评估考核验收;要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定期发布工作进展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1.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职责分工表
2.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任务分解表
3.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村级网点建设申报表
4.大冶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各乡镇相关人员联络表
大冶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