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打财断血”战役中呵护企业生存

09-27 15:14  

“请大家放心,虽然被查封了,但公司还是会正常生产经营!”9月24日8点20分,大冶法院30余名干警迅速集结,在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劲松和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柯建华的带领下,直奔大箕铺工业园区,依法对涉黑案被执行人李某发个人独资注册的“某商混制品有限公司”予以查封。大冶法院在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同时,积极做好员工安抚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接管,确保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职工有效安置。



李某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大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经侦察机关查实,李某发个人独资注册了某商混制品有限公司,大冶法院依法裁定查封其个人独资注册设立的公司及该公司名下全部财产。



大冶法院执行局庭长石磊鑫介绍,该公司位于大箕铺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混凝土、砂浆搅拌生产及建筑材料销售等,现有员工49人。大冶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决定依法查封该公司,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员工就业稳定问题,便积极进行汇报协商,最终以托管方式实现黑财执行与持续生产经营两者并行不悖。为确保双重效果的实现,集中执行行动前,石磊鑫曾多次带队赴该公司、主管部门、接管单位等进行协调沟通,提前化解执行外事务,为集中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打好了坚实基础。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向公司负责人亮明身份、出示法律文书、告知强制执行目的;警戒组迅速拉起警戒线,营造执行氛围;稳控组现场开展员工疏导维稳工作;财产查控组迅速对涉案财产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登记,逐项核对,列出明细;石磊鑫组织市财政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该公司负责人和中层干部现场召开临时会议,宣读裁定文书,完成相关财产交接手续。



“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是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的‘重要一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的工作职责,将‘打财断血’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将摧毁与保护相结合,才能彰显‘打财断血’工作更大范畴、更深远的意义。”该院执行局局长柯建华说。


通讯员丨张国庆 

责编丨李雅维

编审丨袁媛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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