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和冶政办函〔2023〕1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2024年秋季应征入伍大学生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秋季参军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大冶市户籍(不含金山街办、汪仁托管区,下同)且从大冶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毕业生)。
参加过大冶市历年大学生带编入伍考试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大学生带编入伍考试。
二、考试报名
各考生到应征地所在乡(镇、街道、区)武装部进行报名。各乡(镇、街道、区)武装部于2024年9月15日前对已定兵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名单联同毕业证书以及5张一寸免冠登记照片(彩照)等有关材料报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汇总。
三、资格审查
市人社部门对市人武部提供的2024年秋季参军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的学历、户籍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6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6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成绩权重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为闭卷方式进行,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国防教育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国防教育知识资料统一公开发放。
2.笔试开考比例
按照岗位计划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再确定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
3.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大冶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置能力、应变能力、国防意识、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
1.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书人选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意向协议书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六、签订意向协议书
对考试、学历审核合格人员,报市政府认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政府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应征入伍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工作安排意向协议书》。签订意向协议书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本人(或父母)携带身份证原件与户口本,签订意向协议书。
签订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在服役期间,必须积极参加部队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等活动,达到合格士兵要求。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作为退兵处理的;2.在部队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3.入职体检,经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服役期间被部队认定为公伤除外);4.违反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予录用情形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及处罚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凡考试未能聘用的应征大学生,必须无条件按规定接受挑选参军入伍,拒绝服兵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大冶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聘用为大冶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