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需求 减轻负担 我市出台“33条”政策惠利企业促发展

04-03 08:52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但超 通讯员 王超)

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日前,我市出台《大冶市关于强服务、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称《政策措施》),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纾解企业发展困难,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在武汉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政策措施》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扩大有效需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督导等六个方面,形成了33条政策举措。

财税支持政策加码

大冶版“33条”推出“春风贷”产品,我市筹资5000万元设立市级应急保供资金池,由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会同合作银行推出专项担保贷款产品,合作银行按5倍比例放大,实行优惠利率,解决因疫情造成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紧急资金需求。

财政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小微企业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给予贴息支持。

税费方面,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全市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免征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同时,继续执行《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商贸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对疫情发生前给予的各项财政奖补政策继续认账。

千方百计支持企业融资

大冶版“33条”规定2020年全市各项贷款净增60亿元,比年初增长15%;贷款企业净增125户,比年初增长10%;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国有银行增速不低于20%;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较年初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要求聚集中小微企业,强化快简优,提高容忍度,提升敢贷善贷会贷能力,和企业共渡难关。

政策指出要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政策,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政策。将生猪养殖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对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可延长贷款期限6个月。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主体,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

政策还提出,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再贷款期限1年),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确保重点企业贷款成本在财政贴息基础上不超过1.6%。对于其他重点企业,积极争取优惠专项贷款支持,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至少5%。此外,还有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和担保费率等政策予以支持。

全方位为企业“减负”

大冶版“33条”为减轻企业负担,制定了各类生产要素的政策,加大降低企业成本力度。政策指出阶段性降低电价、气价、水价,在6月30日前,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措施。2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1月1日至6月30日,中小微工业企业天然气价格下调10%,防疫期间在营保供企业天然气价格下调10%。1月1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工业(含物业服务企业)用水价格下调10%,居民用水实行基本水价1.85元/吨收取,不按阶梯水价计算。

政策提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进行免征,2月至6月,免征各类参保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的按程序退抵,保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2月至6月,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内已按正常费率缴费的,按减征规定抵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住房公积金缓缴,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此外,政策还对房租减免、物流成本降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等有明确规定。

在扩大有效需求上着力

大冶版“33条”提出要抢抓中央扩大预算内投资的重大机遇,抓住国开行、农发行实施补短板稳投资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融资专项的机遇,大力争取国家项目资金。

政策指出要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先建后验”审批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除房地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的所有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实行“建前预审、容缺受理、先办后补”。

政策对促进消费有很多开放和鼓励内容,规定进一步放宽城市户外商业促销活动,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壮大新兴消费,促进景区、景点、演艺、影城、游乐等文旅项目升级换代,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80%旅游质量保证金。

政策还提出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助外贸企业纾困,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合理降低短期险费率,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相关问题。帮助建筑企业加强合同工期管理,企业未能按出让合同缴付土地价款的,免收滞纳金和违约金。解决企业用地困难,允许调整时间节点优先供地程序,允许工业用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

为稳岗就业注入“强心剂”

大冶版“33条”指出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开展“职等你来就业同行”网络招聘,组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劳动者培训补贴。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者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对原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经我市重点企业在岗职工推荐,新招用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人“以工带工”补贴。

据了解,为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我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要求把该落实的政策落实到位,需要争取的政策争取到位。并建立“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进行严肃问责和考核激励。

责编丨刘琪

主编丨周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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