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特殊时期将刑事审判庭“搬”到被告家门口

04-02 08:14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潘均衡 李笑亲 记者 冯素华)3月31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刑事审判在保安镇桃树村石板垅湾村民家门口展开,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尹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进行开庭审理。

“现在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被告人又因意外高位截瘫行动不便,为严守审限要求,保障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遵循司法便民原则,我们决定到被告人家里去开庭。”承办法官林玲说。书记员根据她的安排,提前与市检察院、当地派出所、被告人律师等各方沟通好开庭准备工作细节,将审判庭需要携带的物品仔细做好消杀工作。

经审理查明,自2018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尹某委托他人帮助购买毒品后,在家中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2019年4月16日晚,公安机关在尹某家中查获毒品疑似物共89.34克。经检验,查获的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法庭调查充分,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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