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气象局关于2020年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公告

03-27 09:16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切实做好本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本市2020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规定,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委托防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大冶市行政区域内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机构,应按《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委托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三、本市防雷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咨询电话:0714-8712634



 大冶市气象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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