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档案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大冶市档案馆是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
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我市广大医护人员、各级干部、各界群众团结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艰苦努力,以及这一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大冶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大冶社会各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作品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抗击疫情一线人员的照片、音视频、抗疫心 得体会、日记、“请战书”、入党申请书(含照片或复制件)、与家属或其他人士往来的信件;
2、社团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抗击疫情志愿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等;
3、社会各界捐款物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音视频等;
4、科研机构攻关疫情防控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5、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企业为抗击疫情全力生产保供等资料。
(二)疫情防控过程中反映社会大众生活的各种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作品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疫情下街头、市场、商超、社居、园区、企业等工作生活场景的照片、音视频记录;
2、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议、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单张、横幅等;
3、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等相关的记录;
(三)反映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现突出贡献的大冶人物事迹材料;
(四)表现我市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篆刻等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和影像作品;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六)其他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捐赠者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档案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二)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三)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大冶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方式送交大冶市档案馆。
衷心感谢您对大冶档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协助我们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联系人:胡丽彬
联系电话:0714—8981791;手机:18140643152
电子信箱:327108279@qq.com (邮箱标题请注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征集”。)
联系地址:大冶市观山路15号
邮编:435100
大冶市档案馆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