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03-03 22:44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号)

近日,我市疫情出现一些积极变化,部分群众和防疫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出现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一些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做出破坏、翻越封控设施,不服从管理冲击封控卡口,借证、无证出行,违规驾车出行等行为,为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为彻底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最大限度减少城区人员流动,现将有关管控要求进一步通告如下:

城区以小区为单位,严格落实出入登记查验制度和24小时值守。小区居民凭“出入证+身份证”方可一周两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身份证”方可外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实行分类管理,持红色通行证人员凭证进出疫情防控工作区域和本人居住小区(村湾);持蓝色通行证人员凭证进出疫情防控服务区域和本人居住小区(村湾);持黄色通行证人员凭证进出所在企业和本人居住小区(村湾);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证,除执行公务外,只能用于本人工作单位和所居住小区出入通行。无通行证车辆及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近期,市督查组、纠察队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并严格执纪执法,对违规使用出入(通行)证的,立即核销证件,不再允许通行,实行生活物资每周配送一次。小区出现多起违规出入行为的,对小区值班值守负责人一律问责;社区多个小区出现违规出入行为的,对该社区包保干部、第一书记、社区书记一律问责。对车辆持通行证私带无关人员、出借车辆通行证或使用防疫车辆从事与防疫工作无关事项的,一经发现,立即核销证件;情节严重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采取训诫、行政处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属党员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一律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非常时期,必须使用坚决果断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带来诸多不便,敬请理解。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稍有疏忽大意、麻痹松懈,就会让所有防控努力前功尽弃,唯有咬牙坚持、严防死守,才能尽早迎来胜利。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大冶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

责编丨罗仲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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